关于做好 2012届研究生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所),各位研究生: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定于2011年11月28日至11月29日进行2012届毕业研究生 (包括延期或提前至2012年毕业的所有研究生,含2010级学制为2年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数码照片拍摄工作。
由于 该项工作将直接影响到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在教育部的电子注册,请各院系务必做好宣传、组织工作,并通知到相关研究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拍 摄 时 间:
11月28日(周一)上午8:30~12:00 建筑学院、能源与环境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自动化学院、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四牌楼校区)、高等教育研究所、建筑研究所、生物科学与医学工程学院。
11月28日(周一)下午13:00~17:00土木学院、电气工程学院、交通学院、js555888金沙老品牌、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生命科学研究院、继续教育学院、IC学院、学习科学中心、体育系。
11月29日(周二)9:30~15:30九龙湖校区各院系。
二、拍 摄 地 点:
四牌楼校区:群贤楼一楼大厅
九龙湖校区:纪忠楼Y104室
三、办 理 流 程:
1. 请各院系研究生辅导员到管理办领取照相用的信息标签(四牌楼校区于11月11日到逸夫建筑馆205,九龙湖校区于11月14日到纪忠楼Y103)。
2. 根据教育部通知和省物价局规定,照相收费标准仍按2004年价格执行, 每人12元。各院系所研究生辅导员须安排指定人员负责费用的收取工作。各位毕业研究生请到本院系指定人员处登记并缴费,费用收齐后统一打入指定人员的一卡通中。指定人员须认真核实每位提交照相费用的学生(参见附件1“拟照相人员名单”,名单可以添加和删除,并用红色字体标注),将已交费学生名单上报给本院系研究生辅导员。
3. 请各院系研究生辅导员仔细核实已交费照相研究生名单, 签章确认。于 11 月 21 日 前由院系指定人员持学生汇总名单(电子版及纸质各一份,电子版请从OA系统发送给季俊烽)和一卡通到研究生院管理办刷卡,并领取高校毕业生电子注册相袋,照相袋遗失不补。
四、注 意 事 项:
1. 各院系领取信息标签后,分发给相应的研究生,并请研究生仔细核对信息标签上 姓名、专业、学号和身份证号码等信息,以上信息直接关系到毕业证书能否在教育部进行注册,请各院系认真把关,仔细核实信息资料,确认信息后,将信息标签粘贴在照相袋的背面(含学校、院系、专业等信息的一面),高校毕业生电子注册相袋正面粘贴身份证复印件,后增加的学生直接用黑色笔填写信息,签字确认,现场拍照时交给摄影师。
2. 拍摄当天,研究生凭粘有信息标签和身份证复印件的照相袋,穿着 浅色服装(不能穿蓝色、红色等深色衣服),建议男生穿白衬衫,女生白衬衫或者白色毛衣进行拍照。
3. 若无特殊原因,请研究生尽量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拍摄。确因特殊原因不能于11月28、29日拍摄照片的研究生,需自行去 南京新视野图片社拍摄进行补拍(玄武区中山东路147号大行宫大厦一楼,电话:025-84506946。)。
4. 联系人:季老师 电话:83795966。
研 究 生 院
二O一一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