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2012学年“五四表彰”工作的通知(团内推优请下此表格)

编辑:系统管理员审核: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3-16浏览次数:22

关于开展2011-2012学年“五四表彰”工作的通.doc

各校区、院(系)团委:

2011年,我校各级团组织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胡锦涛总书记“两个全体青年”的要求,不断深化树立优秀团员青年典型和优秀基层团组织的创建活动,有力地促进了基层团的建设,活跃了基层团的工作。为总结经验,树立典型,进一步在我校基层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中形成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推动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团员青年成长成才工作再上新台阶,校团委决定于20122月下旬至20115月上旬开展2011-2012学年js555888金沙老品牌团内分级评比工作暨2011-2012学年五四表彰工作。

此次评比工作包括js555888金沙老品牌青年五四奖章、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务工作者、先进团委以及团支部分级评比的终评工作。为把此次评比工作做好,各院(系)团委要高度重视分级评比工作,以为同学服务,对同学负责为宗旨,实施好各项环节。要求做到广泛宣传、充分发动、严格把关。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机构:

评选活动在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下,由各级团组织具体负责。学校由校团委组织牵头组建评选委员会具体操作实施。

二、评选工作安排:

(一)       2月下旬-3月中旬,各团委在本院系内对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务工作者、先进团委、先进团支部的个人和集体进行分级评比的终评。要求各团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对照《js555888金沙老品牌团内分级考核评比条例(2012修订版)》中的相关条款进行审查,并将院系终评结果和有关材料上报校团委组织部。各院系对于青年五四奖章候选人、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甲级团支部以及特级团支部候选支部请务必公示。

(二)       3月下旬到4月上旬,校团委组织评选委员会对特级团支部进行审核评比。

(三)       4月中旬,校团委组织评选委员会对国旗团支部候选支部进行公开答辩。

(四)       54日,校团委召开“五四表彰”大会。

三、评选项目及评选比例

(一)          优秀团员(含研究生、青年教职工)

评选比例:按照本科生团员或者研究生团员或者青年教工团员总数的3%进行评选。

注意:本科生参评范围为现阶段的一年级至四(五)年级学生,学生党员计算进团员总数,但不具有参评资格;研究生参评范围为现阶段的在读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的学生党员计算进团员总数,但不具有参评资格;青年教职工同上。

(二)          优秀团干部(含研究生)

评选比例:按照本科生团干部或者研究生团干部或者青年教职工团员总数的5%进行评选。

参评范围参照优秀团员,注意:学生党员具有参评资格。

(三)          团支部分级评比

1.       本科生团支部

评选项目:甲级团支部、特级团支部和国旗团支部(特级团支部在甲级团支部中产生,国旗团支部在特级团支部中产生)。

评选比例:甲级团支部按照团支部总数的10%进行评选。

参评范围:本科生现阶段的一年级至四(五)年级全部团支部。

2.       研究生团支部

评选项目:先进团支部。

评选比例:按照团支部总数的10%进行评选。

参评范围:研究生全体团支部。

(四)优秀团务工作者

满足优秀团干部标准,在校团委、校区团委工作或担任院(系)团委书记、副书记职务的专兼职团干部都可进行申报。

(五)先进团委

申报单位请自行准备材料,由校团委牵头组建的评选委员会进行评选。

(六)js555888金沙老品牌青年五四奖章

院系推荐,填写推荐表格及事迹简介,由校团委牵头组建的评选委员会进行评选。具体要求请参见《关于评选2011-2012学年“js555888金沙老品牌青年五四奖章”的通知》。

各团委要严格按照以上时间安排及要求开展工作,对于团员青年在评比过程中提出的疑问要进行耐心、细致的解释和说明。对于终评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与校团委组织部沟通,确保本次终评工作顺利开展。

四、上报材料要求

优秀团员团干申报表(电子版);甲级(先进)团支部申报表(电子版);特级团支部候选支部申报材料(电子版);评优结果汇总清单(电子版及纸质版,纸质版需盖章)。纸质版材料请直接送至校团委,电子版材料请发至seu_youth@163.com

请各院系团委于318日前上报,对于超过截止日期且没有提前说明原因的,作为放弃申报处理。

联系人:何雯,电话:52090186